福州理工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福州理工学院专业录取原则为: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的1:1。出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福州理工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执行福建省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有关加分的录取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