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招委会、各县(市、区)教科局、招生考试 机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职业中学: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 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晋教学 〔2019) 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 合当地实际,做好各项招生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晋教学〔2019〕6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 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多年来,各地和大中小学校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国 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强化报名、考试、招生各环节制 度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和违規查处,招生秩序不断规范。但近一 段时间以来,个别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出现了一些招生违规行 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考试招生是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关键环 节,关系到亿万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切身利益, 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 人的鲜明导向,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现就进一步规范大中小学招 生秩序提出如下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 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 育人导向,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国家法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章,严格落 实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
“30个不得”工作禁令、招生信息“十公开”等规定,进一步 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3. 坚持公平公正。把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工作的基本价值 取向,着力健全体制机制,着力完善制度规则,严格规范管理, 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 结果公正。
教育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