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培养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文化学习与音乐专业学习并重,培养具有音乐艺术专长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二、招生名额
小学一年级4个班120名,其中不超过30%的招生名额分配给非本市户籍考生。
小学阶段2-5年级插班生若干。
备注:义务教育普通班的招生,按厦门市教育局相关划片文件精神执行。
三、招生对象
面向厦门市、港澳台及其他地区适龄学生招生。外地户籍考生需提供家长在厦三证(居住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原件。
四、招生专业
类别 | 专 业 |
键盘乐器 | 钢琴、手风琴 |
弦乐器 | 小提琴、大提琴 |
中国乐器 | 古筝、琵琶、阮、二胡、竹笛、扬琴、柳琴、笙、唢呐等 |
管乐器 | 铜管 木管 |
打击乐 | 马林巴 小军鼓 |
舞蹈 | 舞蹈 |
民乐、管乐采用小班授课,其他专业采用一对一及一对多等授课方式,加大艺术素质培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