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院地址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类型 第七条 学院简介 第九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报考空中乘务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皮肤好;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双眼视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斜视;
3.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违法违纪记录;
4.男生身高173cm-185cm(高速铁路客运乘务170cm-183cm -),女生身高163cm-172cm(高速铁路客运乘务160cm-173cm)
5.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核办法
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时间
2020年6月1日-6月3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准考证下载见学校网站通知。
(二)考试形式:网上考试。
1.模拟考试
为帮助考生熟悉网上考试操作步骤,学院专门安排对网考系统进行模拟考试,所有考生按照要求登录我校指定考试平台进行在线模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正式考试
在规定考试时间,考生按照考场安排要求登录我校指定考试平台进行在线考试。
(三)考试办法和内容
具体考试办法和考试内容请考生查看学校网站(www.hzjzxy.com)。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调剂及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计划未满时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它专业。
2、学院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4、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0530-4682198。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免试政策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学生待遇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五章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型学生学制、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
(一)基本原则
对录取的学生,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形式多样”原则,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分散教学和在线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实践单位学习相结合等模式。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的课程标准为教学和考核依据。
(二)学制
学制三年,三年后达不到毕业标准的,可延期学习,但是最长不超过六年。
(三)教学安排
各专业三年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其中3年内集中学习1200学时,每半年240学时,最后半年为顶岗实习(不安排集中学习)。非集中(分散)学习时间一般安排线上学习、线下自学、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
(四)集中教学
每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学习两次,寒假放假后和第二学期开学前各1次,每次10天,每天12学时;第二学期安排在暑假,集中学习1次(20天),每天12学时。集中教学期间,按照全日制学生的要求考勤、上课、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学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重修或补考。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 学费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理工农医专业5000元/学年,文法财经专业4800元/学年。校企合作专业8800元/学年。
自2020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
第二十二条 住宿费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11]64号)规定的标准分级收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学工结合”和勤工俭学制度。学生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毕业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http://www.chsi.com.cn)。 第二十七条 学生就业,由山东省人社厅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学院对毕业生推荐就业。 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邮编:274300
网 址:http://www.hzjzzyxy.com
电子邮箱:hzjzzyxyzsb@126.com
咨询电话:0530-4682038 468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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