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兼报选项对应的主要专业
1.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等专业(报名时不细分具体专业,只需选报美术与设计学类即可。以下类同)。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
2.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流行音乐、音乐治疗等专业。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声乐种类及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音乐学类(声乐)专业统考。
3.音乐学类(器乐):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流行音乐、音乐治疗等专业。选报该项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本人参加统考时演奏的乐器种类(乐器种类包括:键盘乐器、西洋乐器、民族乐器、其他乐器类)及乐器名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乐器种类、选填一件乐器。乐器种类和乐器名称一经选报,后续不得更改,且考试时乐器种类、名称须与高考报名时一致,否则省统考成绩无效。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乐器种类、名称及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音乐学类(器乐)专业统考。
4.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等专业。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
5.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戏剧教育等专业。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6.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
7.艺术类特殊专业:原则上指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涵盖的专业。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本科专业目录》)中的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摄影、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以及2020年之后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的新增艺术学本科专业,高校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可以作为特殊专业组织校考。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应直接使用我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的统考成绩。艺术设计类下设的美术(书法方向),表演艺术类下设的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国际标准舞、作曲艺术、戏曲导演、民族表演艺术等专业,广播影视类下设的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摄影摄像技术等专业,高校确有需要,须从严控制,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方可作为特殊专业组织校考。
对以上专业,高校也可不列入特殊专业,而是在考生省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或相关专业校考资格线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如录音艺术专业校考时,可以要求考生达到江西省音乐学类专业校考资格线;摄影、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校考时,可以要求考生达到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校考资格线。
对以上专业,高校如不组织校考,可以直接认可相应或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如录音艺术专业可以认可江西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摄影、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可以认可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凡招生专业名称和以上专业不一致的,或专业名称一致但招考方向不一致的,或高校未将以上专业认定为特殊专业的,考生均须报名参加对应专业全省艺术类统考。
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2023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2022年12月4日;考试地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确定。
·2023年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专业统一考试时间:2022年12月4日开考;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体育类专业统考对应招生专业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工作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休闲体育、体能训练、冰雪运动、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智能体育工程、体育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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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加西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招生类型的考生。
为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职教单招”)报名及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根据《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重庆市通过多方调研、充分论证,组织了多轮次专家研讨、多层面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我市艺考招生改革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学 (2021) 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13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为做好我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3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属于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2024年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高效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