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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12-09 10:40:02

 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代码:5175

(二)办学性质:

国家公办

(三)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

(四)办学类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四川省优质院校建设单位。学院以培养现代服务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开设财经商贸、电子信息、计算机软件、土木建筑、旅游酒店、医药卫生等9大类39个专业。在校学生1.2万名。三、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学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考务小组:负责单独招生笔试试卷领取、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评卷、汇总成绩;负责技能综合测试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考核、汇总成绩、复核成绩、特长考生的资格审核、测试等工作。

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单独招生章程制定、单招计划拟定、计划上报、招生宣传方案及施实、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录取结果公布、录取手续办理、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专业学费审核、报名费缴纳、后勤保障、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网络运维及安全等工作。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全过程全方位的纪检监督。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1、中等职业类考生(高考报名号必须为对口类)、普通高中类(普通文理、艺体)考生;

2、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

(1)年龄在20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身高174-185cm。女生身高164-174cm;

(3)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

4、特长类考生:普通高中类(文理、艺体)、中职兼收(详见计划表)。

(二)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2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上网登录帐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2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我院官网进行报名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同时须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不接受现场缴费)。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未在此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志愿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按照我院招生计划填报。不得跨类别填报。具体招生类别见计划表。

(三)资格审核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工作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的考生需在考试前或当天提交相应资料到学院教务处(具体办法详见章程第七条)。逾期不再受理。

3、报考特长类考生需在3月23日17:00前提供特长类证书复印件。传真或现场交至学院招就处。经特长生审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另行公布)。公示后的考生需在考试前一天现场审核时提交证书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2250名。其中:普通文理类765名、中职类1420名、特长生类65名(不限定招生类别)。各专业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特别提示:特长生可选择任一个单招专业填报。

特长类别 招生类别 拟招人数(人) 报考要求
体育类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篮球22(男子12人。女子10人) 在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或获得省级中学生篮球比赛前八名、地市级中学生篮球比赛前六名、县级中学生篮球比赛前二名的优秀运动员。
舞蹈类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23 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流行舞蹈(满足下列两项条件其中之一): ①获得五级(含)以上等级证书  ②校级及以上比赛奖项(仅限个人奖项)
声乐类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20 获得社会等级考试声乐类四级(含)以上等级证书。或县(区)级及以上声乐类单人比赛获奖证书。或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成都市中小学艺术人才大赛声乐组获奖证书
合计 65

录取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文化成绩与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考生须参加文化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项考试。如果只参加其中一项或其中一项成绩为零分。则视为无效成绩。不得参加录取。

(二)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文化录取控制线。文化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计划分类投档。

(三)录取规则

1、招收普高类专业:

文化成绩构成比例相同的专业可以同时填报多个平行志愿。理科生最多可填报19个平行志愿。文科生最多可填报14个平行志愿。文化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根据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数比例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招收中等职业类专业:

技能综合测试内容相同的专业。并且文化成绩构成比例相同的专业可以同时填报多个平行志愿。中职类考生最多可以填报10个专业志愿。文化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根据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数比例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技能综合测试内容不同或文化成绩构成比例不同的专业不能互填。录取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投档。

3、特长生类:

考生可以在我校今年单招专业内任选一个专业填报。特长生录取单独划线。按照特长类别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其它录取规则:

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按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投档。如所填报专业志愿都已投满。则不再调剂。建议考生将可报专业志愿按最大数填报完整。

所有类别考生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比较技能综合测试成绩。若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和学院教学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须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放弃名额是否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将由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情况届时确定。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时间安排

(一)2022年3月5日(周四)8:00-3月20日(周五)18:00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个人信息及选择单招学校志愿;

(二)3月23日(周一)8:00-3月27日(周五)18:00考生在学院网站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在线缴费(不接受现场办理);

(三)3月23日(周一)17:00前报考我院单招的特长类考生向我院招就处提供特长类证书复印件或传真件;

(四)考试前两天在线打印准考证(现场办理仅限工作时间);

(五)考试前一天考生到学院熟悉考场。报考我院特长类考生需提交证书原件;

(六)考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上午文化考试、下午技能综合测试;

(七)考生成绩查询、录取控制线、拟录取考生及免试名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时间由我校另行在官网公布。

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学生进校后在学院规定范围内允许转专业。具体办法详见学院网站《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三)考生在报名确认阶段必须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8:00前。未填报志愿或未缴费者均视作报名无效。

(四)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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