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艺考招生工作的决策部署,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从体制机制上对艺考招生工作进行系统性改进和完善。根据《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市通过多方调研、充分论证,组织了多轮次专家研讨、多层面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我市艺考招生改革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2.《实施方案》确定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3.《实施方案》确定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育人为本。强化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落实“五育”并举,推进“三全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提高选拔质量。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要,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完善考试方式和评价标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分类指导。加强市级统筹,引导高校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对艺术人才的实际需求,优化艺术类专业设置,立足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完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不同专业分类考试;确保公平公正。强化统考统测,完善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全程监督,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4.《实施方案》确定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4年,健全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艺术类专业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我市202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仍执行现行实施办法的规定。
5.《实施方案》对高校在艺术类专业建设上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一是明晰办学定位。高校应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要大力推进艺术类专业建设,争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
二是优化专业布局。高校要紧密结合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就业状况等,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对办学条件不优、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6.《实施方案》对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组织管理有哪些措施?
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保密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专业考试命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专业考试工作规范,优化考点布局,加强考点建设,强化考生考风考纪教育,严厉打击考试违纪作弊、严格“考试安排三随机”工作机制,规范考试实施;进一步完善考评人员遴选管理机制,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考评质量监控和考评过程监督。
7.艺术类专业招生是否都需要进行专业考试?
答:不是。艺术类招生专业分为“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两类。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将直接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考试包括我市专业统考和高校专业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8.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有哪些?如何组织录取?
答: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以及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专业,均纳入普通类批次并执行相应录取规则,由高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9.我市专业统考设置有哪些类别?
答:从202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起,我市艺术专业统考设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6个科类。
10.哪些高校可以组织专业校考?
答: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对于经教育部批准可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可按教育部当年有关规定和本校招生章程,面向我市统考合格生源组织实施专业校考。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我市统考成绩作为艺术专业考试成绩。
11.高校组织专业校考有哪些要求?
答:从2024年起,在渝高校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我市不再接受市外高校来我市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市内高校专业校考工作方案须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市教委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要结合本校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我市专业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12.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有哪些?
答:音乐类专业统考分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分300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1)音乐表演类
①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②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2)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或器乐)、副项(器乐或声乐)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13.舞蹈类专业统考科目有哪些?
答:舞蹈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14.表(导)演类专业统考科目有哪些?
答:表(导)演类专业统考分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类。
(1)戏剧影视表演类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四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2)服装表演类
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3)戏剧影视导演类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15.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科目有哪些?
答: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16.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科目有哪些?
答: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17.书法类专业统考科目有哪些?
答:书法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18.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具体考试内容等如何查阅?
答: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具体考试目的、内容、形式以及相关的考试要求,考生可以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在《重庆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中进行查阅。
19.使用我市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如何录取?
答:从2024年起,使用我市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我市专业统考成绩都达到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由高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
20.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怎样录取?
答:经教育部批准可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市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满足院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由高校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于极少数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21.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考生文化成绩有何要求?
答:从2024年起,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要求。适度提高综合成绩中的文化成绩占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类别高考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校可进一步提高本校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组织专业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考生文化成绩的要求不得低于我市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2.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有何调整?
答: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23.戏曲类专业招生如何组织?
答:戏曲类专业考试实行校际或省际联考,具体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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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加西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招生类型的考生。
为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职教单招”)报名及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根据《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重庆市通过多方调研、充分论证,组织了多轮次专家研讨、多层面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我市艺考招生改革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学 (2021) 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13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为做好我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3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属于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2024年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高效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