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 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 门课程达到C 等及以上等第。
(二)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贵州户籍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将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根据高中阶段8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采取综合评价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则优先录取高分者,分数志愿均相同,则先后按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院未录满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录取。排序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40%。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根据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采取综合评价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则优先录取高分者。若总分相同,则按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院未录满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录取。排序原则: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成绩占50%。
(三)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报读我院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四)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与第一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排序成绩。
(五)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六)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时间完成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将拟录取名册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须下载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须于2023 年4 月25 日至4 月27 日到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
(七)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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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春季招生、职教高考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报考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春季招生考试、职教高考报名,参加春季招生考试、职教高考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如因身体情况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的,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招生院校可不予录取。
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社会同等学力人员可报考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春季招生考试。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社会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职教高考。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对象为已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凡已取得湖北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高考报名号第9-10位代码为“80-89”或“99”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
凡已取得湖北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高考报名号第9-10位代码为80-89或99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25年长江职业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的高职单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