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对象为已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报考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无影响履行相关专业职责的残疾或功能障碍。同时,报考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将予以退档。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参加分类考试招生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其中,应转入我校继续高职专科阶段学习的“中职直升类”考生,均须参加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学校负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分数线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类型、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其中,我校中职直升类招生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按照普高类、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分类录取,并严格遵循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加分照顾政策(含免试)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中职直升类录取原则: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全部录取。
除报考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中职直升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考我校其他招生专业的各类考生均需填报志愿。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除“中职直升类”外,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参加重庆市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除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余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