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2023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
各专业性别比例不限。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