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211人。
招生类型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 | 备注 |
旅游服务类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四年 | 60 | 5040 | 师范类 |
餐饮类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四年 | 25 | 5040 | 师范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广告学 | 四年 | 60 | 5040 | 师范类 |
教育类 | 学前教育 | 四年 | 60 | 5040 | 师范类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家政学 | 四年 | 6 | 5040 | 师范类 |
注:
1、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2、体检专业受限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对没有提供体检信息的考生或体检不合格考生,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不予录取。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学生,将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