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对象: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
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信息。
(1)获奖免试考生。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院校就读,由招生院校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
(2)职业技能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考生,报名后须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的复印件于3月5日17:00点前送达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湖南省高职单招统一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月21日-2月28日;建议填报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第一志愿;须明确填报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社会人员考生只能在指定的专业范围内报考。
在四个专业组中选择其中一个,在选择的专业组中选择2个以内(含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特别提醒:跨专业组选专业第二专业志愿无效,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由心理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
(1)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分,作为参考依据。
(2)文化素质。由学校组织进行,主要考查中职阶段语文(160分)、数学(70分)、英语(70分)科目知识,考试范围可参见《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大纲》(详见学校招生就业网)。测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300分。
(3)职业技能。包括专业技能和面试两部分,满分300分,其中专业技能占80%,面试占20%。各专业的职业技能考试大纲可到学校招生就业网查看。
2.应届普通高中学考成绩有效的考生(后面简称“应届普高生”)
只须参加心理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直接使用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之和(满分300分)。
3.中职生和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
须参加心理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4.退役军人、社会人员考生
按照政策免文化素质测试,只须参加心理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5.成绩计算办法
(1)应届普高生、中职生和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两类考生,报考文化类专业(专业组一)成绩计算办法:单招总成绩=文化成绩×0.6+职业技能成绩×0.4。
(2)应届普高生、中职生和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两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专业组二、三、四)成绩计算办法:单招总成绩=文化成绩×0.3+职业技能成绩×0.7。
(3)退役军人、社会人员考生成绩计算办法:单招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6.考试时间和地点
第一志愿:2023年3月11日-3月12日。考试地点: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和场地安排请查看准考证。
第二志愿:2023年4月8日-9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1.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当出现多名考生单招总成绩同分时,应届普高生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3.根据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高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个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
4.应届普高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个类别,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两个类别考生的录取率保持总体一致。
5.执行退役军人优先原则。退役军人依次按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第一报考专业录取。
6.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文件中免试直接录取条件的考生,经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鉴定后可免试入学(不占用单招计划)。
7.如有递补和调剂录取,按先递补(如有预录取考生放弃资格)、后调剂的顺序录取。调剂专业只能在专业组内进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或不予录取: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4)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
9.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10.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能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