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制定政策实施,中职三年学费全免。
代管费按照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代收代支,不得盈利的原则,由学校每年秋季开学前预收,学年末结算,多退少补。
对就读学校的学生全免实施免学费政策。对城镇低保人员、农村贫困子女、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政府资助。
对品学兼优和特困家庭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