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建设北路317号(邮编:621709);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金家林教育园区(邮编621000)。办学性质:公办。录取规则: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的合格考生。调档比例: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普通类比例为顺序志愿1:1.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控制在1:1.05以内),艺术类1:1.1。按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均一视同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① 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③ 录取艺术专业时我校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⑤根据川教[2010]26号文件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慎报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儿童康复专业。保证新生质量: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新生入学: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考证、考生身份证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