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四川省2022年高职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550403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3700元/年 | 涉藏州县 |
2 | 550403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37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 考生只可填报我校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职专业大类对口。
2.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022年4月6日8:00至8日17:00前登陆学校招生网“9+3单招报名系统”报名,并按要 求填写考生基本信息、选择专业。
(三)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2年4月18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2.核准名单内的考生于2022年4月19日登录学校招生网,查看《2022年“9+3”单独招生考试公告》,按公告内的相关要求参加2022年4月25日的到校现场审核和熟悉考场。
(四)缴费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2022年4月23日-25日期间登录学校招生网“9+3单招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标准:130元/人)。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费。
根据省上统一规定,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缴费成功后,考生在“9+3单招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 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学院(系) | 招生专业 | 技能测试(机考)要点 |
1 | 文化旅游学院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考查考生基本时事政治法律哲学(40%)、文化历史地理百科(40%)、生活礼仪心理健康(20%)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常识,注重考察学生基本逻辑思维能力、灵活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机考)。
(三)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22年4月26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具体考试场地详见准考证。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机考)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机考)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机考)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学校根据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控制线。在控制线上的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3.同一专业若出现成绩总分同分情况,则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成绩总分和文化知识综合笔试都同分情况,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德育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录取比例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进行录取。
(二)有关事项
1.考生于4月28日在学校招生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4月28日下午14:00-16:30时间段内,拨打电话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2.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8日至5月14日在学校招生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3.“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4.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14日12:00前按要求发送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且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拟免试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