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四川省2022年高职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注 |
01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类 | 4100元/年 | 涉藏州县 |
02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类 | 41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03 | 590401 | 现代文秘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3700元/年 | 涉藏州县 |
04 | 590401 | 现代文秘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37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的有关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考生只可填报我院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职专业大类对口。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8:00至8日17:00。
3.报名方式:登陆我院官网网上报名,并选择报考专业。
4.4月18日9:00至20日17:00登陆学院官网完成报名确认,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2年4月1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学院(系) | 招生专业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 |
2 | 人文与社会学院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专业认知面试 |
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面试)。
(三)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22年4月26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加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的高低排序;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相同,则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中德育、语文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8日至5月1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成绩查询:4月27日14:30开始登陆学院官网查询。对成绩有异议考生请于4月28日9:00-11:00填写“9+3单独招生查分申请表”交学院招生就业处,或填写“9+3单独招生查分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邮箱。
4.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8日至5月1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放弃录取办法:考生若放弃录取资格,应在5月12日9:00-17:00填写自愿放弃录取申请书(由本人和家长签字),带本人身份证至学院办公楼205办公室,或电话联系后将自愿放弃录取申请书(由本人和家长签字)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邮箱。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序号 | 时间(2022年) | 内 容 | 备 注 |
1 | 4月6日8:00至8日17:00 | 报名阶段 | 登陆我院官网网上报名,并选择报考专业。 |
2 | 4月13日至18日 | 考生资格审查及公布审查合格名单 | 核准名单于2022年4月1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具体时间以实际公布为准。 |
3 | 4月18日9:00至20日17:00 | 交纳考试费 | 登陆学院官网完成报名确认,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
4 | 4月23日9:00至24日17:00 | 打印准考证 | 我院官网单招报名版块查看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
5 | 4月25日9:00至17:00 | 考前办理事项 | 9:00~17:00 1.考生到校,凭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签章;2.查询考试地点。 |
6 | 4月26日 | 考试 | 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13:00-18:00技能测试(150分)。 |
7 | 4月27日 | 成绩查询 | 14:30开始登陆学院官网查询成绩及拟录取专业。 |
8 | 4月28日 | 异议申请 及放弃录取 | 异议申请办法:对成绩有异议考生请于4月28日9:00-17:00填写“9+3单独招生查分申请表”交学院招生就业处,或填写“9+3单独招生查分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发邮箱。 |
9 | 5月8-14日 | 公示 拟录取名单及 放弃 录取办法 | 学院官网公示2022年9+3高职单招拟录取名单 |
放弃录取办法:考生若放弃录取资格,应在5月12日9:00-17:00填写自愿放弃录取申请书(由本人和家长签字),带本人身份证至学院办公楼205办公室,或电话联系后将自愿放弃录取申请书(由本人和家长签字)和个人身份证发邮箱。 |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 “9+3”单独招生考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3. 我院2022年“9+3”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9+3”高职单招工作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实行“招考分离”。考试、阅卷、测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高考程序进行,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单招工作万无一失。
学院监审处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八、疫情防控
根据实时疫情形势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措施。
九、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3.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4.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