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方式
招生对象: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院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
报考条件:根据生源特征及报考专业方向,将考生分为A、B、C、D四类,其中B类分为B1、B2类。
1、A类招生对象:招收取得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且具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2、B类招生对象:
B1类招生对象:招收取得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无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或取得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技)毕业考生。该类考生必须是志愿就读我院B1类专业组各专业。
B2类招生对象:招收取得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无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或取得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技)毕业考生。该类考生必须是志愿就读我院B2类专业组各专业。
3、C类招生对象:招收取得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具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具有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体育舞蹈等八个体育特长项目中任意一个,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1)具有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2)高中阶段参加了省、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组织的体育比赛,获相应招生项目省级及以上前八名或市级比赛前六名。以获奖证书、秩序册和比赛成绩册为准。
4、D类招生对象:招收取得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持有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的退役军人。
专业志愿填报:
1、A类、C类、D类考生可在我院单招专业内任选适合自己的专业填报,并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录取严格按志愿顺序进行。
2、B1类考生只能在B1类专业组各专业,即资源环境系、冶金材料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单招专业内任选适合自己的专业填报,并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录取严格按志愿顺序进行。
3、B2类考生只能在B2类专业组各专业,即经济管理系单招专业内任选适合自己的专业填报,并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录取严格按志愿顺序进行。
4、若B类考生兼报了专业组B1、专业组B2的专业,则以第一专业志愿所在专业组为准,跨专业组专业无效。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信息。
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4日。
单招考试费:按省物价局文件标准80元/人,报名后请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导航”—“单招缴费”进行缴纳。缴费时间3月9日-3月15日,3月9日之后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成功后的第二天方可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时间:资格审查通过且已缴纳考试费的:B类考生于2022年3月18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2022年3月19日考试;A类、C类、D类考生于2022年3月19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2022年3月20日考试。
资格审查
1、C类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书(含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成一个文档(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到指定的邮箱。确保所发邮件能在2022年3月14日24时前收到,如因未按时按要求发送邮件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C类考生到我院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时须带相关证书(含证明材料)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查验。
2、D类考生须在报考前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将证明材料提供给学院认定后,方可在报考时填报对应类别的志愿专业。
3、报名结束后,学院将组织资格审查组对照公布的报名条件,按考生选报的类别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相应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我院单招考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于2022年3月16日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考试与考核
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1、考试方式
(1)A类、C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语文、数学两科原始成绩;B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主要考查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D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2)A类、B类、D类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基础、职业适应性、职业潜能、职业心理等内容,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3)C类考生由学院组织进行体育专项测试,专项测试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考试地点: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及体育专项测试均在我院进行。
3、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其中职业心理测试50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基础、职业适应性、职业潜能等知识测试150分。
(3)体育专项测试满分为200分,其中身体素质测试100分、专项测试100分。
4、成绩的计算:
(1)A类、B类、C类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400分,D类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200分。
(2)A类考生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两科原始成绩之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B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C类考生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两科原始成绩之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
(4)D类考生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免文化测试)
保密措施:学院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组考由考务部门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
评卷由考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按公平竞争、公开选拨、公开透明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类别,依据报考专业志愿,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类别顺序为D类、C类、A类、B类。
免试入学:根据教育部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院对口专业就读。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14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招生就业处审核。
录取原则
(1)A类、B1类、B2类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在该类单招录取计划总数的1.6倍范围外的,不予录取; A类、B类、D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中的职业心理测试低于30分的,不予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我院将根据各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分类别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3)我院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分批次公布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拟录取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如未按时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各专业空缺计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录取考生,补录名单另行公示。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优先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完成第一志愿拟录取工作后,如还有未完成专业计划,按以上原则,顺序递补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5)A类考生只能在A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B1类考生只能在B1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B2类考生只能在B2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预录取资格:
(1)不按规定参加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体育测试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舞弊考生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完全一样,只是考试形式不同。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当年普通高考(含职高对口升学考试)、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不能转校学习,不能转专业,特殊情况须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录取原则,在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时会与考生进行有效沟通,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