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于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福建省体育局主管,教学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是一所以体育类专业为主体的省属公办体育类高等职业院校,承担为体育行业、健康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任务。学院以担任全国体育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为平台,积极开展体育职业教育教研科研工作,在全国体育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受全国体育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牵头组织完成了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体育类体能训练、运动数据分析等7个专业简介及专业教学标准的制(修)定和体育行业职业教育体能训练指导、运动康复指导等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的研制。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200人。
招生类型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
体育类 | 社会体育 | 50 | 6000 |
休闲体育(户外运动方向) | 40 | 6000 | |
运动训练 | 100 | 6000 |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10 | 6000 |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招收的中职学校类考生实行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教育厅制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报考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类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类职业技能测试。
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分别填报征求志愿,并进行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被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福建省教育厅《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闽招委〔2012〕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考生在校期间若发生因病引起的意外情况,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将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