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是2018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由天府航空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举办,得到解放军空军、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等大力支持,是中国第一所通用航空高校。四川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以“办百年名校,育通航英才”为愿景,航空报国,服务民生。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秉承“德育为魂、质量为本、特色为要、就业为重”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德技兼备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立足高等职业教育,扎根天府新区,紧密对接国家和四川通用航空事业发展战略、四川省“5+1”产业和“4+6”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致力于把学校建设成服务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和成渝双城经济圈,辐射西南,产教紧密融合,有质量、有特色、有品牌、有良好社会影响的高职院校。
高职单招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四川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四川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同时,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一)划线
四川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普高类、中职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在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形成考生最终总成绩,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学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将在四川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天(2023年3月31日至4月4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2023年4月4日12:00前)到校申请退档。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并面向社会公示。
考生被四川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