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2017年、2018年先后顺利通过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评估回访;连续四届获评漳州市“文明校园”;连续六年获评漳州市一类“平安单位”。2021年,学院进入省级“双高”建设行列。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职业院校满意度排行榜位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第9名。学院建有多功能一体化的校内实训中心10个、各类校内实训(验)室180间,以及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各类文化体育场馆等,教育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为2000人。
招生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 备注 |
面向高中生类 | 园艺技术 | 50 | 6000 | |
园林技术 | 50 | 6000 | ||
花卉生产与花艺 | 50 | 6000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50 | 6000 |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50 | 6000 |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100 | 6000 |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50 | 6000 | ||
早期教育 | 50 | 6000 | 师范类 | |
学前教育 | 100 | 6000 | 师范类 | |
电子类 | 应用电子技术 | 50 | 6000 | |
计算机类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00 | 6000 | |
大数据技术 | 50 | 6000 | ||
财经管理类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50 | 6000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100 | 6000 |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100 | 6000 | ||
商贸管理类 | 国际商务 | 50 | 6000 | |
电子商务 | 100 | 6000 | ||
跨境电子商务 | 100 | 6000 | ||
美术与设计类 | 艺术设计 | 85 | 7200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45 | 7200 | ||
产品艺术设计 | 45 | 7200 | ||
广告艺术设计 | 90 | 7200 | ||
室内艺术设计 | 90 | 7200 | ||
文化创意与策划 | 50 | 6000 |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45 | 6000 | ||
教育类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0 | 6000 | |
早期教育 | 100 | 6000 | 师范类 | |
学前教育 | 100 | 6000 | 师范类 | |
艺术教育 | 50 | 7200 | 师范类 |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1.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2.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中职学校毕业生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4.2023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5.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严格按照2023年教育部及福建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6.各专业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7.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8.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人•学年。学生宿舍已统一安装空调,住宿费标准为970元/人•学年、1090元/人•学年和1100元/人•学年。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以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办法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出台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考生被录取后,需要根据《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缴纳相应的学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详情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
联系方式:0596-2525888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