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是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卫生健康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发轫于中国医学科学院分院,前身为1988年建立的四川省卫生学校,2014年升格为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积极践行“五爱五尽”家校情怀,以“五大强校”战略为主线,坚持走改革创新之路,在治理体系、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办学实力在省内外不断提升,顺利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跨越发展。
一、普高类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科类 | 备注 |
C1 | 助产 | 30 | 文理兼收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E1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40 | 文理兼收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H1 | 护理 | 532 | 文理兼收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J1 | 医学检验技术 | 60 | 文理兼收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K1 | 康复治疗技术 | 120 | 文理兼收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L1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40 | 文理兼收 | |
M1 | 医学美容技术 | 90 | 文理兼收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Y1 | 药学 | 120 | 文理兼收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Z1 | 中药学 | 60 | 文理兼收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二、中职类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专业类别 | 备注 |
B2 | 中医养生保健 | 60 | 医药卫生类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C2 | 助产 | 30 | 医药卫生类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E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40 | 医药卫生类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H2 | 护理 | 472 | 医药卫生类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J2 | 医学检验技术 | 60 | 医药卫生类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K2 | 康复治疗技术 | 120 | 医药卫生类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L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40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
M2 | 医学美容技术 | 90 | 医药卫生类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Y2 | 药学 | 120 | 医药卫生类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Z2 | 中药学 | 60 | 医药卫生类 | 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
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取得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且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则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
(一)身体条件: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特别提醒:①因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故我院医药卫生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②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58米以上。
(二)考生专业类别要求:
1.普通高中生科类要求: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招,共有9个专业面向普通高中生招生,分别为:护理、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均文理兼收。
2.中职考生专业类别要求: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招,我院共10个专业面向中职生招生,分别为:护理、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其中报考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的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可为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或医药卫生类;报考我院其余9个医药卫生类专业的考生,其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只能为医药卫生类专业。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学院代码:5199)
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和更改。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帐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官网进入“考生服务平台”并于2023年3月13日12:00前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以下工作,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或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填报专业志愿
按报考条件要求,结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专业和计划合理填报专业志愿。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普通高中考生可以填报4个专业志愿,中职考生可以填报1个专业志愿。考生不得跨类别填报(普高类考生不能报考仅招收中职类考生的专业,中职类考生不能报考仅招收普高类考生的专业)。
缴纳报名费
专业志愿填报完成后,考生还须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或放弃报名。
(三)资格审核
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的信息,考生需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或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4:00-16:00。
(二)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成都校区。
2.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德阳校区。
(三)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类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考试(普高类)+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方式进行;中职类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中职类)+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普高类)+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1)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方式及时间:笔试,2小时。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辨能力、沟通能力和职业认识等综合素质。
2.中职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中职类)+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1)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方式及时间:笔试,2小时。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辨能力、专业技能等。
(一)划线
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普高类、中职类分别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报考总人数的90%,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计划分类投档。
(二)录取
1.招收普高类专业的录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平行投档,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2.招收中职类专业的录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3.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按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投档,若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录取条件时,做退档处理,不进行专业志愿调剂,高职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调配至普通高考录取时使用。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时,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调整平衡类别计划和专业计划,并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免试资料提交要求:1.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2.免试资料提交地点: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教务处(成都校区或德阳校区均可)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30日9:00-4月4日17:00在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须考生本人和监护人一同到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成都校区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备案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详情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一环路东一段199号、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
联系方式:028-84879040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