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是国家公办艺术类高等院校。其办学历史最早追溯至1923年成立的湖南私立华中高级艺术职业学校(简称华中高艺),后转为1951年成立的湖南省艺术学校,2002年又与1979年成立的湖南省电影学校合并升格为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学院南、北校区整体搬迁至新校区,坐落在国家级生态湿地公园松雅湖东岸,总占地面积380亩,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校园硬件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一流。 学院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基地,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880人,包含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5人,专业由考生在专业中任选。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分专业计划数 | 学费(元) |
第一专业组 | 戏曲音乐 | 10 | 7500 |
音乐表演(国乐与管弦方向) | 20 | 7500 | |
音乐表演(键盘方向) | 10 | 7500 | |
音乐制作 | 15 | 7500 | |
钢琴调律 | 5 | 7500 | |
第二专业组 | 音乐表演(中国歌剧方向) | 16 | 7500 |
音乐表演(民族美声演唱方向) | 40 | 7500 | |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演奏方向) | 25 | 7500 | |
戏剧影视表演 | 30 | 7500 | |
音乐剧表演 | 20 | 7500 | |
第三专业组 | 环境艺术设计(景观方向) | 15 | 7500 |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方向) | 15 | 7500 | |
广告艺术设计 | 41 | 7500 | |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 10 | 5500 | |
产品艺术设计 | 15 | 7500 | |
人物形象设计 | 20 | 7500 | |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 15 | 7500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10 | 7500 | |
影视动画 | 20 | 9000 | |
第四专业组 | 舞蹈表演 | 61 | 7500 |
国际标准舞 | 20 | 7500 | |
第五专业组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75 | 4600 |
空中乘务 | 75 | 8000 | |
第六专业组 |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 | 50 | 3500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20 | 5500 | |
第七专业组 | 艺术教育 | 76 | 3500 |
第八专业组 | 摄影摄像技术 | 35 | 7500 |
影视编导 | 21 | 7500 |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30 | 7500 |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15 | 5500 |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10 | 5500 | |
第九专业组 | 播音与主持 | 25 | 7500 |
网络直播与运营 | 15 | 5500 |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
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170以上,女生身高160以上,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172以上,女生身高162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报考文物修复与保护、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学生无色弱、色盲,为顺利就业,未达到要求考生,请慎重报考以上专业。
戏曲音乐专业招生乐种:拉弦乐(大筒、京胡、二胡)4人、弹拨乐(古筝、琵琶、杨琴)2人、唢呐1人、笛子1人、戏曲打击乐2人。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2023年高职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3月11日-12日,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录取。未完成的单招计划再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院,且未被其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举行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4月8日-9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将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已被第一志愿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填报我院第二志愿考生考试。
填报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志愿的考生允许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我院只认可考生所填报的前2个专业(所选2个专业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调剂)。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信息。
退役军人需在2月28日前来我院博艺楼1017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按要求提交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不能提供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院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费缴纳和准考证打印: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2023年3月6日上午9:00—3月8日下午17:00,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我院不予排考。缴费流程及具体方法详见学院官网,报考我院第二志愿考生缴纳报名费时间请留意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的信息或微信公众号。
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考报名信息为基础,将考生分为A、B、C三类。
A类考生为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的应届(2023届)高中毕业生。
B类考生为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或考试成绩不全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同等学力的考生。
C类考生为退役军人。
考试科目
A类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B类考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与职业技能测试
C类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内容:
1、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
专业名称 | 考试方向 | 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
戏曲音乐 | 器乐方向 | 演奏、视唱、视奏、演唱(100%) |
音乐剧表演 | 演唱、朗诵、表演、形体(100%) | |
戏剧影视表演 | 声乐、台词、形体、表演(100%) | |
音乐制作 | 演奏、演唱(二选一)、视唱练耳(100%) | |
钢琴调律 | 演奏、演唱(二选一)、视唱练耳(100%) | |
音乐表演 | 中国歌剧方向 | 演唱中国歌剧作品一首、朗诵、形体、表演、视唱练耳(100%) |
民族美声演唱方向 | 演唱、朗诵、形体或器乐演奏、视唱练耳(100%) | |
流行演唱演奏方向 | 演唱方向:演唱、朗诵、形体、视唱练耳(100%) 演奏方向:演奏、视奏、演唱、视唱练耳(100%) | |
键盘方向 | 演奏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视奏、演唱、视唱练耳(100%) | |
国乐与管弦方向 | 演奏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视奏、演唱、视唱练耳(100%) | |
舞蹈表演 | 形象、基训技巧、剧目(100%) | |
国际标准舞 | 形象、基训技巧、剧目(1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景观方向 | 面试(20%)、素描(80%) |
室内方向 | 面试(20%)、素描(80%) | |
人物形象设计 | 面试(20%)、素描、服装设计(二选一)(80%) | |
广告艺术设计 | 面试(20%)、素描(80%) | |
产品艺术设计 | 面试(20%)、素描(80%)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面试(20%)、素描(80%) | |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 面试(20%)、素描(80%) | |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 面试(20%)、素描(80%) | |
影视编导 | 面试(20%)、作品分析(80%) |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面试(20%)、作品分析(80%) | |
摄影摄像技术 | 面试(20%)、作品分析(80%) |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面试(20%)、作品分析(80%) | |
影视动画 | 面试(20%)、素描(80%) |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面试(20%)、作品分析(80%) | |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 | 面试(20%)、专业知识问答(80%) |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面试(20%)、器物线图临摹(80%) | |
空中乘务 | 自我介绍(10%)、才艺展示(10%)、(身体协调性、广播词播报、情景模拟(8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面试(20%)、(职业礼仪、服务情景模拟)(80%) | |
播音与主持 | 自我介绍(20%)、朗诵自备稿件、指定稿件播读、根据题目即兴评述或模拟主持、回答考官提问、才艺展示(80%) | |
艺术教育 | 自我介绍(15%)、曲谱视唱(5%)、才艺展示三选一(舞蹈、声乐、器乐)(80%) | |
网络直播与运营 | 面试(20%)、专业知识问答(60%)、才艺展示(20%) |
2、文化素质测试占总成绩的30%:
文化素质测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主要考察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满分300分,录取时总分除以3,折算成100分制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考试时间
报考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第一志愿考生2023年3月11-12日
报考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志愿考生2023年4月8-9日
1、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我院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我院就读,由我院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
2、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我院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符合免试等优惠政策的考生,须在2月28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提交至博艺楼1017学院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审核备案,经审核通过方能获得免试等优惠政策,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免试及优惠申请。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首先考试和录取,若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还有剩余计划,再组织填报我院第二志愿考生考试和录取。
按照各专业组内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根据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成绩除以3,折算成100分制),300÷3×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00×70%后相加。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职业技能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或文化素质测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A类考生不需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认定高中学业水平有效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也就是300分除以3,折算成100分制)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有效成绩或成绩不全的A类考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并按往届毕业生即B类进行录取,录取结果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专业考试情况,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通过官网对外公布A、B两类考生的各专业分类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同时在我院官网公布各专业组内A、B类考生录取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公布后不得调整和追加,不得跨类别调节计划录取。
根据各专业组A、B类考生录取计划数按考生所填第一专业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考生若达到我院公布的所报专业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该生报考的专业组内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录满,若该生同意调剂,则调剂到该生所报专业组内的其它专业,若根据总成绩排名该生所报第一、第二专业均已录满,但该生不同意专业调剂,则视为该生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将通过官网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详情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开发区(星沙街道)特立东路719号
联系方式:0731-88882276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