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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招生类别:高职单招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是由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主办,教育部备案全日制普通公办医卫类高职院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915年美国基督教长老会创办的广德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学校原名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先后于2001年、2004年由湘潭职工大学、湘潭机电工业中专和湘潭卫生学校合并组建,2015年6月,学校更名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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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简章

院校介绍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湘潭市人民政府主办,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公办医卫类高职院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915年美国基督教长老会创办的广德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设有临床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医疗设备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基础与公共课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设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等21个专业(方向),在校学生近14000人。在职在编教职工1017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等正高职称41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级职称教师235人,“双师型”教师210余人。

2023年单独招生专业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决定申报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为2000人,学制均为3年。(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一)普通应往届考生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人) 学费(元/年)
护理学院 护理 280 5460
护理(康复护理方向) 220 5460
护理(老年护理方向) 165 5460
护理(口腔护理方向) 100 5460
助产 60 546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90 5460
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衡阳市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 120 按协议执行
临床医学(湘潭市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 30 按协议执行
医学美容技术 90 5460
口腔医学技术 80 5460
眼视光技术 100 5460
预防医学 50 5460
医技学院 康复治疗技术 170 5460
药  学 240 5460
医学检验技术 220 5460
中药学 80 5460
医管学院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100 5460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100 5460
医学影像技术 130 5460
卫生信息管理 55 5460
老年保健与管理 120 5460
合计 2600  

备注:表中各专业计划包含退役军人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计划。

(二)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人) 学费(元/年)
医管学院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6 5460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6 5460
老年保健与管理 8 5460
合计 20  

(三)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0人,招生专业为除临床医学以外的其他单独招生专业。

(四)体育、艺术特长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普通应往届考生相同,体育特长招生计划10人,艺术特长招生计划10人。可在除临床医学以外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录取时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调剂专业录取。

招生对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

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信息。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资格审查

申请免试考生(含社会人员考生及竞赛获奖考生)请于2023年3月10日17:00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到学校本部护理楼105办公室办理符合免试条件考生资格确认手续;艺术、体育特长考生请于3月10日17:00时前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本部护理楼105办公室办理艺术、体育特长生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按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处理。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社会人员考生

(1)退役军人: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并提交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复印件。

(2)农民工:经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提交半年以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半年以上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等上述四项情形一项以上证明材料。

(3)下岗失业人员:经户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新型职业农民:经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提交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5)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

2.体育特长生。需提交相关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的考生还须提交“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查询系统”网站上证书审核截图打印稿。

3.艺术特长生。需提交艺考准考证和成绩单复印件,或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4.竞赛获奖考生。需提交竞赛获奖文件、荣誉证书等。

考试

(一)学校自行组考。根据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政策有关要求,由学校按照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的要求统一组织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取得的综合成绩作为单招录取的依据。

(二)考试命题、考试内容及形式。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命题和组考,考生按报名类别参加考试。

1.文化素质测试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和高中教育阶段语、数、外基础科目知识。语数外权重按照5:3:2安排。考试对象为没有2022年学考成绩的普高应往届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和中职考生。考试方式:机考。

2.职业适应性测试范围: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传统文化知识内容,分值分别按4:3:3比例,合计100分,考试时间40分钟,考试对象为应往届普高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和社会人员考生。考试方式:机考。

3.职业技能测试范围:信息技术、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医卫常识(生理卫生等健康类基础知识)相关内容,分值分别按4:3:3比例,合计100分,考试时间40分钟,考试对象为应往届中职考生。考试方式:机考。

4.体育、艺术特长生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专项测试,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方式:现场测试。

5.面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成绩按权重计入总分。考试方式:现场面试。

6.心理测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考试方式:通过手机APP进行。

(三) 计分办法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考生类别分别进行组考和统分,各项计分权重如下: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占5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100分,占50%(其中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占80%,面试成绩占20%),总分200分。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之和(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除以3,折算成100分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补考成绩不算)作为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占5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100分,占50%(其中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占80%,面试成绩占20%),两项之和为总分。没有2022年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同等学力者和中职对口考生:文化素质成绩100分,占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总成绩100分,占50%(其中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占80%,面试成绩占20%),两项之和为总分。

社会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占80%,面试成绩占20%),总分为100分,按成绩与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体育特长生考生:文化素质成绩80分,占40%,专业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成绩总分120分,占60%,按照项目类别与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四)优先录取填报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

(五)免试对象

1.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机试、面试和心理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免试直接录取。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免试录取;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

3.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录取规则

1、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类别考生中,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统筹安排。

临床医学(衡阳市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和湘潭市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需与当地卫健部门签订协议)以县市区为单位,招生对象为当地户籍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医卫类中职考生,按照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除助产专业根据行业及用人单位需求限招女生外,其它专业考生均无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但无身高体重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所有新生进行健康检查,对身体有疾病、不适宜就读相关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专业调整或要求学生退学。

3、学校对体育、艺术特长生进行专项测试,完善专项测试办法,确保测试流程设计及实际操作的公平公正,严格控制特长生招生规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总规模不得超过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6‰。专项测试成绩作为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文化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从高到低”原则,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根据分类招生原则,第一专业计划数未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则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

5、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含应、往届)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6、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和招生网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7、已被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3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3年高考或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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