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教育业务由省教育厅管理,是湖南省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学院前身为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创办于1979年,曾获得“全国医药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药教育先进集体”“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教学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招生就业先进单位”、“长沙市文明单位”“湖南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直单位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文明校园”等荣誉。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000人,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5人,专业由考生在专业中任选。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组别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专业组一 | 药学院 | 药学 | 三年 | 325 | 5460 |
药物制剂技术 | 三年 | 100 | 4600 | ||
生物制药技术 | 三年 | 60 | 4600 |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三年 | 60 | 4600 | ||
环境监测技术 | 三年 | 60 | 4600 | ||
中药学院 | 中药学 | 三年 | 300 | 5460 | |
中药材生产与加工 | 三年 | 40 | 5460 | ||
中药制药 | 三年 | 75 | 5460 | ||
中医养生保健 | 三年 | 80 | 5460 | ||
经管学院 | 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方向) | 三年 | 160 | 4600 | |
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电子商务方向) | 三年 | 70 | 4600 | ||
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 | 三年 | 70 | 4600 | ||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150 | 4600 | ||
专业组二 | 食品学院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三年 | 100 | 460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三年 | 80 | 4600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三年 | 80 | 4600 |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烘焙方向) | 三年 | 110 | 4600 | ||
餐饮智能管理 | 三年 | 80 | 4600 |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高职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填报我校志愿的非中职生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中职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具体报名方式: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28日,报考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考办法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退役军人身份认定:退役军人报考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后,须在2023年2月10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费缴纳: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报名费缴纳时间:2023年3月4日—6日,第二志愿考试报名费缴纳时间:2023年4月3日—4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
准考证打印:第一志愿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9日—10日,第二志愿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6日—7日,具体方法详见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网。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分别于2023年3月10日(第一志愿考试)、4月7日(第二志愿考试)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办理】
参加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非应届普高生(含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三大类。应届普高生和退役军人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不需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非应届普高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将公布在学校招生网。
考试时间: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12日,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录取。如未完成单招计划,我校将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9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被第一志愿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志愿高职院校组织的考试。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600分。按照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命题和组考,具体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如下:
1.文化素质测试。对于非应届普高生(含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考试时量均为60分钟、卷面总分均为100分,满分300分。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两部分测试的成绩之和为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满分300分。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职业技能部分,考试时量为60分钟,卷面总分为240分。对非中职生考生,重点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包括思想政治与法律法规、科学文化常识、信息技术等,不区分专业。对中职类考生,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素养,按照报考专业不同分为药品类专业组和食品类专业组,药品类专业组重点考察药学服务技术、药品营销技术、职业道德、信息技术及常见药品知识等内容,食品类专业组重点考察食品制作技术、食品标准法规、职业道德、信息技术及常见食品原料和添加剂知识等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基本情况,单个考生作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满分为60分,低于40分视为不及格。
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300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240分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中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我校高职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且将在统招开始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已确认免试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
退役军人考生按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参加考试的第一专业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计划未录满的可转为普通单招计划。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根据实际参考情况,按第一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分别参考200、200人,则两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50、50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面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顺序,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非中职生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完成后若有空余计划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考生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与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相同。
总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如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亦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将通过官网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对本人录取意向进行确认,逾期或自愿放弃的考生将不予以录取,所缺名额从同一类别考生中顺延补录或调剂录取,录取办法与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相同。
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学校将退档、不予录取:
1.考生档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2.考场有舞弊、代考行为;
3.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
4.不服从学校录取专业调整者;
5.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与学校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6.入校后进行身体复查,体检不合格者。
学校最后确定考生名单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复后正式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学校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凡被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正式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得转校学习,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我校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科技产业园学士路345号
联系方式:0731-83868518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