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 号)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齐鲁医药学院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其前身为山东万杰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隶属于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属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的“国企公有高校”。学校始建于1995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本科高校——山东万杰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齐鲁医药学院。
齐鲁医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73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普通类)200人、单独招生计划(退役军人类)3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500人。
招生类型 | 计划类型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春季高考专业类别 | 学费 (元/年) |
单独考试招生 | 普通类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年 | 25 | 药学 | 11500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 3年 | 25 | 医学技术 | 12200 | ||
护理 | 3年 | 50 | 护理 | 12000 | ||
医学美容技术 | 3年 | 25 | 医学技术 | 12200 | ||
医学检验技术 | 3年 | 25 | 医学技术 | 13000 | ||
医学影像技术 | 3年 | 25 | 医学技术 | 13000 | ||
口腔医学技术 | 3年 | 25 | 医学技术 | 12200 | ||
退役军人类 | 医学影像技术 | 3年 | 6 | 不限 | 13000 | |
医学美容技术 | 3年 | 6 | 不限 | 12200 |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年 | 6 | 不限 | 11500 |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 3年 | 6 | 不限 | 12200 | ||
口腔医学技术 | 3年 | 6 | 不限 | 12200 | ||
综合评价招生 | 普通类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 3年 | 50 | 12200 |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年 | 50 | 11500 | |||
针灸推拿 | 3年 | 50 | 13000 | |||
护理 | 3年 | 50 | 12000 | |||
药学 | 3年 | 50 | 12000 | |||
中药学 | 3年 | 50 | 11500 | |||
医学检验技术 | 3年 | 50 | 13000 | |||
医学影像技术 | 3年 | 50 | 13000 | |||
医学美容技术 | 3年 | 50 | 12200 |
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报名参加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一)选报学校和专业。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齐鲁医药学院和相应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请考生选报我院相关专业时,认真阅读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根据自身条件避开体检受限专业。
(二)网上缴费。报名结束后,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齐鲁医药学院招生信息网缴费入口或直接输入网址登陆缴费系统,在线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安排考试(测试)。
缴费时间:2023年2月16日9:00至2月19日17:00,若有变动,将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三)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通过齐鲁医药学院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原则上采用线下考试(测试)的方式进行;若受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线下考试,将采取线上考试(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以准考证为准。
一、单独招生(普通类)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由学院组织考试),专业技能测试230分(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一)文化素质考试
1. 考试内容及分值: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
2. 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
3. 考试时长:150分钟。
(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我院认可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三)考试成绩确定。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并为总成绩。
二、单独招生(退役士兵类)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 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将提前7天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综合评价招生
齐鲁医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综合素质评价。学院通过山东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下载报考我院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院组织专家评委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研究分析,作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满分 100 分。
(二)素质测试(笔试)。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
1.分值:100 分;
2.考试时间:2023 年 2 月 27 日
3.考试时长:90 分钟
(三)考试成绩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笔试)成绩组成,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 60%,素质测试成绩占 40%。
划定分数线
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实行学院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综合考虑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低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原则
齐鲁医药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仅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评价考生缺考素质测试,均视为放弃齐鲁医药学院志愿,不予录取。
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凡是被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被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 5 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 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齐鲁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齐鲁医药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大学城人民西路1678号
联系方式:0533-4318888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